異議人:歐姿自然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思樸知識產權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被異議人:蕪湖大咖日用品銷售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光華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商評分析人:深圳市爵朗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簡稱“爵朗知產”
專業(yè)領域:擅長分析各類商標疑難案件,量身定制疑難商標注冊計劃。
異議人歐姿自然有限公司對被異議人蕪湖大咖日用品銷售有限公司經我局初步審定并刊登在第1626期《商標公告》第31333031號“OZNATURALS”商標提出異議,我局依據《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予以受理。被異議人已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答辯。
根據當事人陳述的理由及事實,經審查,我局認為:
被異議商標“OZNATURALS”指定使用于第3類“洗面奶;清潔制劑;磨利用制劑”等商品上。異議人稱被異議人惡意搶注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被異議商標的申請注冊侵犯其在先商號權,但異議人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在被異議商標申請注冊日之前,異議人將“OZNATURALS”作為商標或商號在我國使用于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以及相關行業(yè)中并使之具有一定影響,因此我局對異議人上述異議理由不予支持。
然而,異議人提供的證據及我局核實的情況表明,除本案被異議商標外,被異議人在多個類別上申請注冊了一百四十余件商標,其中多件商標與他人具有獨創(chuàng)性商標相同或近似,其中部分商標已被相關權利人提出異議,被異議人對此未能作出合理解釋。據此,我局認為被異議人具有明顯的抄襲、摹仿、復制他人商標的主觀故意,其行為擾亂了正常的商標注冊管理秩序,有損于公平競爭的市場環(huán)境,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
依據《商標法》第七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我局決定:第31333031號“OZNATURALS”商標不予注冊。
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被異議人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復審。 2020年07月24日
網站備案/許可證號:粵ICP備16020751號 深圳市爵朗知識產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