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正理律師事務所
商評分析人:深圳市爵朗知識產(chǎn)權有限公司 簡稱“爵朗知產(chǎn)”
專業(yè)領域:擅長分析各類商標疑難案件,量身定制疑難商標注冊計劃
申請人對我局駁回其第39813093號“天美工作室群TIMI及圖”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不服,向我局申請復審。我局予以受理,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經(jīng)復審認為,申請商標與駁回決定所引證的第8017435號“天美”商標、第12725043號“天美正品”商標、第11480165號“天美尚品”商標在設計元素、整體識別、含義等方面具有一定差異,共同使用不易造成混淆誤認,未構(gòu)成《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情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我局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 合議組成員:劉洋 田益民 段莉 2020年07月27日
網(wǎng)站備案/許可證號:粵ICP備16020751號 深圳市爵朗知識產(chǎn)權有限公司